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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尧柏水泥”坑苦了村民》追踪报道
www.sxtaipu.com 2008-7-11 14:15:45  阅读:

有关部门各有说法  有谁真正为民作主?

    本报上期5版报道了《假冒“尧柏水泥”坑苦了村民》之后,一些热心读者纷纷打来电话表示同情,并询问事件进展情况。6月26日,记者采访了工商、质监、公安等相关单位,对此事件各单位有自己的说法。

临渭区消协:
    不在他们受理范围之内
    临渭区消费者协会雷宏新秘书长说,此事客观公正地讲,不在他们受理范围之内。原因有三:一是当事人和经营者提前已经私下交易;二是当事人和经营者已经达成协议,并且协议已经执行;三是当事人没有提供“票据”。但出于同情,他们已经到临渭区三张乡谢家村下王组去调查,结果是没有见到刘谋(经营者)的人,据他们了解,经营者没有固定经营门店(没有营业执照),人居无定所。他们也曾多次给刘谋打电话调解此事,可是刘谋不愿到消费者协会来接受调解,并说“爱咋弄咋弄去”。对此,雷秘书长说,他们更没有强制措施。他们还给公安部门写了转办函。李宇翔说,他和经营者的协议并没有进行完,他给消协提供有票据(产品发货单、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临渭公安分局:
    构成刑事案件再交公安机关
    临渭公安分局治安警察大队一谢姓的副大队长说,打假主要是工商和质监部门的事,在工商和质监部门进行初查后,确认是假冒产品,并且价值够5万元以上,这才构成刑事案件,交给公安机关来处理。李宇翔拿来的材料是市长专线办批给工商部门处理的,工商部门应先初查,如果构成犯罪,再向公安部门移交。

临渭区质监局:
    他们没有手段
    临渭区质监局一姓闵副局长说,他们没有手段,因为这个交易点在临潼,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产品质量法》针对的是产品,他们是辖区管理,交易地不在渭南,他们没有权处理这问题,如果李宇翔能提供窝点或者生产厂家,他们就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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