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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家不发工资 去找劳动仲裁
www.sxtaipu.com 2008-7-11 14:00:29  阅读:

谁家不发工资 去找劳动仲裁

(记者: 王长江) 2008年7月3日下午15时,渭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贾文玉,准时走进办公室,开始仲裁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一个多小时后,争议双方在调解下,初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从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实施后,我每周至少开一次庭。该法带来的积极影响才刚刚显现。”贾主任说。
      新法四大变化
      贾主任说,以前仲裁的主要依据就是《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而从2008年5月1日起,《条例》退出历史舞台,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取而代之。“与《条例》相比,该法有四大变化,也是四大亮点”,贾主任总结说。
      不收仲裁费

      这可能是该法最大的亮点之一。以前,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要预交一定数额的仲裁费。而现在,《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一律不收费。
      一裁终局
         所谓“一裁终局”,就是在事关工资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社会保险和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收入的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只要劳动者对裁决结果没有意见,劳动者便可直接申请法院按照裁决执行,不需要再经过一审,二审等司法审判程序。
       仲裁提速
       以前从申请仲裁立案算起,裁决期限为60天,如遇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30天,也就是说裁决期限最长可达3个月。而该法规定的裁决期限为45天,可以申请延长15天,大大缩短了裁决期限。
       时效延长
      《条例》规定仲裁申请时效为两个月,而该法将时效延长为一年,并且该时效还中断或者中止。
       该法还有一大变化是属地管理。今后,所有仲裁案件裁决权下放到市、县(区)。渭南市区的案件就在渭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各县市区的案件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影响
       该法的实施,特别是法规中的新变化,对劳动者、用工单位带来巨大影响。贾主任说,例如一些案件,争议很小,如果在以前,要交一定数额的仲裁费,劳动者就不一定申请仲裁,仲裁委也可以不予立案。但是,该法出台后,由于是不收仲裁费,尽管争议很小的案件,劳动者也选择仲裁。为尽可能保护劳动者利益,仲裁委一般也予以立案审理。
       由于仲裁免费,更多的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部分前来申请仲裁的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不是很清楚,只是知道现在的法律更加侧重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他们能理直气壮地维权。“国家出了这部保护我们的劳动者权益的法,我们为什么不用呢?”一位曾来申请仲裁的建筑工人说。
       仲裁提速和一裁终局,对于维权的劳动者来说,节约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申请仲裁的劳动者中,讨要拖欠工资的占多数,并且很多人都等着钱救急,“速裁”和“一裁终局”节省了案件的裁决时间,使劳动者能早日拿到应得的报酬。
       该法对普通劳动者来说,“保护伞”撑的更开了,新法很受劳动者欢迎,渭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贾主任说。
       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主任魏新峰律师认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不论是对劳动者来讲,还是对用人单位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以前解决劳动争议的依据是“条例”,充其量属“行政法规”范畴,现在是法律,其效力明显比以前高了许多;以前对申请仲裁的期限规定很短,结果导致用人单位动不动就以劳动者的申请超过期限为由作为拒绝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从而导致劳动者的权利往往因申请超过期限而“失权”;劳动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取得了裁决文书,用人单位明知无理,但往往利用诉讼拖延时间,从而导致劳动者的权利长时间得不到实现,该法对部分劳动争议设定的“一裁终局”制度,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个法律怪圈;新的法律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速裁、一裁终局等,使得劳动者维权的法律途径变得非常通畅,这样以来,遭受权利侵害的劳动者再也没有必要为了维权而走上漫漫的信访之路,正如前面有个劳动者所说“有了这个法,我们为什么不用呢”,这样势必大大的减少了政府的信访压力,对构建和谐社会,必将功不可没!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老百姓劳动权利的实际维护情况,还有赖于全社会对该法的了解和执行情况,我们对此拭目以待! 
       市内某公司老板向记者表示,该法的实施让他们感受到了很大压力,他们认为新法只保护了劳动者而没有保护用工者。他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两部新法的实施,赋予了用人单位更多的责任,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这可能会使他们将来招工更加谨慎,尽量减少用人岗位。
      贾文玉主任认为,无论是《劳动合同法》还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从法条的规定来看,好像对企业不利,而事实上感觉到对自己不利的,都是那些管理不规范的企业。不少企业长期不规范运作,已经使他们形成了一种习惯,将不规范行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一旦法律加强对企业的约束,他们就会感到压力。实际上,企业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规范化运作,不可能出现所谓的压力。从长远而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该办的保险,一切程序按照法律规定走,养成守法的习惯,不但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单位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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